肇事司机未离开现场 为何因逃逸被行拘?
通讯员 陈梦莹
本报讯 驾车发生事故,找来同学“顶包”,结果事没“摆平”,还把同学坑了。近日,三门县交警处理了这起案件。
当日凌晨3点11分,健跳交警中队接报警,称在蛟头岭路段发生一起单方事故,无人员受伤。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有两名30岁出头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周某斌称,自己是驾驶人,“我当时犯困,就出了车祸,坐旁边副驾驶位的是他。”周某斌指了指身边的男子李某称。
民警随后发现,李某身上有酒气,且经勘查发现事发路段路况和照明条件良好,因此怀疑肇事司机为李某。
迫于压力,周某斌承认,自己是“顶包”的,随后民警调取的监控视频也证实了这一点。
李某交代,前一天晚上,自己在某KTV和朋友唱歌,期间喝了七八听啤酒。到了凌晨,李某独自坐在车上休息了近1小时后,感觉自己酒气挥散得差不多了,就开车回家。
路过事发地时,李某驾驶的车辆撞上了护栏。下车后,他酒醒了大半,马上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考虑到损失较大,可能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而自己是酒驾,害怕被追究责任,情急之下就打电话给同学周某斌,让他过来帮自己“顶包”。
周某斌碍于“情面”,在李某的要求下,报警称自己驾车发生了单方事故。
经检测,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2mg/100ml,系酒驾。目前,李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周某斌因提供虚假证言,分别被行政拘留13日和5日。
警方提醒,肇事者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很可能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