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市井事

蓝孔雀飞上枝头 联合救助安新家

  通讯员 杨平 

  本报讯 “我们村里出现一只孔雀,在很高的树上,请求帮助。”近日,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群众电话求助。工作人员随即与当地村委会联系,经辨认,这只孔雀羽毛颜色鲜艳,尾羽上有色彩斑斓的花纹,是蓝孔雀,属于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工作人员与村干部、许巷派出所民警一起,通过竹子驱赶、网具等多种方式,试图从树上救下这只蓝孔雀。然而直到天黑,蓝孔雀还一直高高地站在树枝头,岿然不动。大家也只好暂时放弃,救助行动暂时告一段落。

  第二天早晨,两位村民在红旗村陆家桥再次发现蓝孔雀,在没有伤害到它的前提下,两人相互配合将蓝孔雀捕获。

  由于蓝孔雀在我国没有野外种群分布,不能放飞,它只能留在救护站由人工饲养。工作人员立即驱车将这只蓝孔雀送至浙江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进行救护并安家。

  经动物专家检查,该蓝孔雀情况良好,无受伤情况。

  据了解,蓝孔雀分布范围广,人工养殖技术成熟,已作为观赏鸟引进人工饲养。但是,需到林业部门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否则为非法饲养,相关部门可以收缴,并对饲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蓝孔雀飞上枝头 联合救助安新家 2021-02-01 2 2021年02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