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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收购废油桶却造成油污严重渗漏

老板直呼后悔,自愿赔偿百万元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卢笑晨 

  本报讯 “我愿意承担全部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责任,尽最大努力去弥补。”近日,在永康市检察院及相关单位的共同见证下,翁某自愿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支付赔偿金101万余元。就此,永康市今年首笔生态损害赔偿金赔付到位。

  2018年,原先经营店铺的翁某因接连亏损,转行开始做废铁收购生意,并在永康市溪口村租了一块2000平方米的空地开起了废铁收购站。因为翁某的收购站大,一些零散小贩转卖给他的金属废旧物如装液压油、润滑油、黄油、稀释剂等的废油桶、废油漆桶越来越多,翁某便用压块机将桶切割、压块节省空间,但这样一来,也造成桶内废液横流。

  2019年9月,因非法收集、储存、处置废油漆桶和废油桶,油污严重渗漏,翁某经营的废铁收购站被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查获。经称量认定,被查获的废油漆桶和废油桶压缩块等物达40余吨,均属于危险废物。翁某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依托驻生态环境局检察官办公室职能优势,永康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了解到案件情况,派员全程跟进。在当地村民的指证下,检察官实地勘查了周围地形,发现部分油污顺着地势流散,山脚下的水沟也泛着油光。

  案发时正值雨季,若不及时处置,在雨水的长时间冲刷下,油污将向四面八方扩散。为避免对土壤环境继续造成破坏,永康市检察院秉持“先清理先修复”原则,与生态环境局协商预先将该批危废委托给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清理处置。同时,检察官向翁某阐释了危废污染的严重性,促成翁某支付危废处置费用预付款20万元,保障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我是把这些油桶当作普通废铁收购、存储的,完全不知道这必须具备相关处置资质。”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翁某后悔万分。

  经鉴定评估,案件涉及的土壤修复费用、清理处置费用、调查及鉴定评估费用合计约120余万元。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翁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剩余赔偿金101万余元,有力保障了后续环境修复正常进行。目前,该案的刑事部分法院仍在审理中。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老板直呼后悔,自愿赔偿百万元 2021-02-01 2 2021年02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