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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平安巷

离婚后 仍拒不腾房获刑

  通讯员 丁海芳 

  本报讯 在法院判决离婚后,既不愿意拿出现金,又霸占着房产不愿腾房,躲避执行。近日,龙泉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毛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院判决林某、毛某2人离婚,并判决2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归毛某所有,毛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林某24万余元。因毛某未及时向林某支付款项,2020年10月,林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执行员冻结了毛某名下2万余元存款,并要求毛某申报财产。毛某因拒不申报财产被罚款1000元。因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20年11月,法院责令毛某限期腾退房屋,但毛某视若无睹,拒不执行。执行员将先前划扣的2万余元执行款支付给林某,并该案件移送警方处理。2021年1月,毛某的家属支付了剩余的20万余元执行款。

  法院经审理,对毛某作出如上判决。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9 离婚后 仍拒不腾房获刑 2021-03-15 2 2021年03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