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影印副市长签名伪造报告
骗取近百万元专项资金获刑10年半
《潇湘晨报》
当一份“请水利局×局长核实支持安排伍万元整”的报告提交到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水利局时,水利局工作人员并没有怀疑这份报告的真伪,因为报告上还有常宁市一名副市长的签名。
常宁市卫计局(现常宁市卫生健康局)的工作人员洪某先后伪造了9份这样的报告提交到水利局,骗取了数十万元国家专项资金。近日,洪某的二审裁定书在网上公开,他因骗取国家专项资金94万元,犯诈骗罪获刑10年6个月。
操纵5家农业合作社及公司
骗取专项资金
2009年起,洪某在常宁市板桥镇开始投资农业,先后在常宁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常宁市耀鑫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荣耀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及公司,以上合作社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上为洪某的儿子、女儿和朋友,但是实际操纵人均为洪某。
2015年至2016年,洪某多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资料从政府职能部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94万元。
常宁市法院一审认为,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数额特别巨大,一审以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洪某上诉后,衡阳市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记者整理发现,被洪某骗取专项资金的部门包括常宁市水利局、常宁市财政局、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农业委员会、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等。
影印副市长签名取得水利局信任
在洪某骗取的专项资金中,有45万元来自常宁市水利局。
据裁定显示,2016年7月至9月,洪某以耀鑫合作社等合作社与公司的名义向常宁市水利局提交了6份报告,报告内容均为因发展农业生产,维修水塘或修建水渠资金缺口大,需市政府领导解决资金。2017年,洪某从常宁市水利局骗取了30万元国家扶助资金。
2016年9月,洪某帮朋友帅某的常宁市兰湖种养专业合作社制作了一份《请求解决水塘维修资金的报告》向常宁市水利局争取资金,加盖了兰湖合作社的公章。2017年3月27日,常宁市水利局的5万元资金拨付到兰江乡财政所,同年4月,帅某将该笔资金领走。
2016年11月份,洪某与蹇某约定,洪某帮助蹇某注册常宁市农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并向政府部门争取5万元资金,其中洪某拿3万元,蹇某拿2万元。洪某提供了一份以农丰合作社名义写的《请求解决水塘维修资金》的报告给蹇某,带领蹇某到常宁市水利局递交了该报告。2017年3月10日,常宁市水利局拨付的5万元资金到了新河镇财政所,蹇某于同年4月拿到钱后实际给了洪某1.7万元。
2016年下半年,阳某帮洪某在常宁装修房子,两人谈好洪某帮阳某注册农民合作社向政府部门争取资金,阳某帮洪某免除1万元房子装修费用。2017年7月份,阳某顺利领到了该项目的5万元资金,洪某没有再向阳某支付装修费用。
为什么以上8家合作社都能够顺利拿到水利局的扶助资金?裁定书显示,因为在洪某提交的9份报告中,标题上方都有“请水利局×局长核实支持安排伍万元整”的审批内容以及常宁市一副市长签名。
经鉴定,9份报告中标题上方的“请水利局×局长核实支持安排伍万元整”的审批内容和落款签名均为机器影印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