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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7户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逾期时间长,经多次催收未予以归还,此拖欠行为已属违约,现予以公告催收,请各借款人自登报之日起十日内即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对拒不还款者,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处置。(下列借款人贷款余额截至2021年01月17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