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公告

公 告

  本所原聘用律师翁静海的聘用合同已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至今未到本所办理转所手续,其与本所失联至今,已严重影响本所正常执业,现将其在本所的律师执业证注销。特此公告。浙江海虹律师事务所

  2021年3月2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公 告 2021-03-23 2 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