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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仲裁公告

  桐乡市衣线服饰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史娟诉你单位工资、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2021年3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现已审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浙桐乡劳人仲案[2020]280号仲裁裁决书,本委裁决你单位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史娟支付工资100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4028元,以上共计14028元。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你单位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桐乡市中华路98号,联系电话:88197891),逾期视为送达。桐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仲裁公告 2021-03-23 2 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