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问题保健品 店主被提起公益诉讼
通讯员 夏检
本报讯 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民警同志,我在一家店里买的几颗保健药丸应该是假药,吃了半颗后头昏脑胀,到现在还感觉不舒服。”2020年4月的一天,一名中年男子拿着塑料袋包装的药丸来到杭州市下城区潮鸣派出所报案。根据线索,民警随后查获了一家开在下城区体育场路的综合商店,在店内起获各种无名药片300余颗。民警调查后发现,店主王某某以每颗1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这批无产品批号的所谓保健品。经鉴定,这些保健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或他达拉非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
王某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侵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下城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手段,要求王某某承担10倍的赔偿责任,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近年来,下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聚焦餐饮行业及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有效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