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超载,还开车打起电话
结果悲剧了
通讯员 章晨洁 本报记者 汪基建
本报讯 驾驶着超载的大货车与人在电话中争吵,不料撞上行人。近日,常山县法院审结了该案民事部分。
2018年11月的一天,王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常山县常河线自西向东行驶,事发时,王某因业务纠纷与人在电话中争吵,此后与前方同向在车行道内停留的行人毛某及毛某停放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毛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王某驾驶的自卸货车核载12670KG,实载29030KG,属于严重超载。该事故由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毛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2019年11月,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此次事件中,毛某构成重伤二级,经治疗,右下肢被截肢、左足脚趾缺失,构成多处伤残。2020年12月,毛某民事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损失合计160余万元。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毛某108万元,被告王某扣除已经垫付的5万元医疗费后,再赔偿原告1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