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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刘晓庆与余益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刘晓庆与余益明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刘晓庆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余益明。刘晓庆与余益明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余益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余益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刘晓庆联系电话:15958912308

  余益明联系电话:13777907026   刘晓庆

  余益明

  2021年4月1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刘晓庆与余益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4-13 2 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