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告
申请人王德兴于二○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向本处申请继承王孝先遗留的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横湖坊1幢502室住宅房屋。经查王孝先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并经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公证,在遗嘱中指定上述房屋中属于其所拥有的部分死后遗留给儿子王德兴继承。
现本处通过公告向王孝先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告知上述事项,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就王德兴的继承申请向本处提出异议。如到期本处未收到异议,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出具继承公证书。特此公告。
本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58号新地大厦6楼
联系人:凌立琴
联系电话:0575-85200448浙江省绍兴市越州公证处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