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金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出资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800万元减至6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金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金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2021-04-16 2 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