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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宁波首批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命名

  本报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宋涛 

  本报讯 11日,宁波市委召开法治宁波建设工作会议。会上,海曙区南门街道等13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宁波市第一批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

  13个示范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各具特色。海曙区南门街道打造了街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南门样板”,南塘老街商圈自治的基层治理工作样本入选长三角法治论坛十大案例之一(浙江共2个入选);象山县西周镇是“村民说事”发源地,宁海县岔路镇则是“小微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发源地……

  据了解,去年宁波制订法治乡镇(街道)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启动第一批法治乡镇(街道)建设评估认定。示范乡镇(街道)认定过程在全面自查和县级初审推荐的基础上,涵盖了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材料核查、实地核查、媒体公示、批准命名等环节。

  “今后我们将努力把示范乡镇(街道)建成基层法治建设‘金字招牌’,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有效衔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新一轮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完整链条,开创市、县、乡镇三级法治建设新局面。”宁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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