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法院签署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高媛萱
本报讯 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浙、沪、苏、皖四地法院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三省一市法院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
四地法院打通内部数据壁垒,今年年底前实现执行案件及关联案件信息共享和财产查控跨域通办,并推动与财产处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共享和职能衔接,探索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试点,实现深化完善长三角执行一体化机制的远期目标。
根据《备忘录》要求,四地法院在协作中要坚持共建共享,具体措施包括:全面推进执行案件跨域立案;强化信息化查控及协助执行网络,努力推动执行查控“一网通办”;高效办理相互委托的执行事项,7个工作日内要处理完毕或回复;完善异地执行协作机制,协助法院应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复,同时协助执行异地拘留;及时沟通本地区不动产限购政策;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探索推进集成改革,将“执行一件事”从不动产司法拍卖逐步向机动车、股权、排污权等其他资产领域延伸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