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能“躺赚”? 他没想到损失大了
通讯员 揭晓芳 缪书锦
本报讯 “高薪酬、低门槛兼职,只要你有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等就能轻松赚大钱……”在开化县打工的刘某心动了,就这样“躺着”赚钱一阵后,不想惹上了官司。近日,经开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11月,刘某看到这个“赚大钱”的广告后,通过微信加上了专门收集银行卡的徐某。徐某说,刘某只要提供银行卡等信息,让他在账户上“过流水”,每转1万元可以拿到200元的“好处费”。
刘某随即将多张银行卡和绑定的手机卡、U盾等,成套提供给了徐某使用。一天之内,徐某就往刘某的银行卡内转账了90余万元,刘某因此得到了6000元报酬。
“这些具体是什么钱,我不是很清楚,但肯定不是什么正当来路的钱,不然也不会借我的卡来转账了。”落网后,刘某说。
经查,转到刘某卡上的钱是他人电信网络诈骗所得。随着被害人报案,刘某落网。
此后,开化县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刘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徐某相关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