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酒香花甲汤”后,她开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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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5月26日
地点:宁波高新区法院
“警察同志,我冤枉啊,一口酒没喝,怎么会查出酒驾呢!”今年1月的一天,宁波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的讯问室里,女子张某大声喊冤,声称自己绝对没有喝过一口酒,却被测出酒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张某说,当晚她在男朋友家里做了道菜——锡纸花甲,“哦对了,做菜时,我往里面倒了些许糯米酒,不多的,就是提提味。”晚上7时许,吃完晚饭后,她开车回自己家。
8点左右,张某驾车和另一辆车发生碰撞,所幸此次事故除了车辆损坏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交警现场勘查认定,张某承担全部责任。随后,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带至公安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酒精在煮过后会挥发,我一点醉酒的感觉都没有,一定是检测结果有问题。”面对民警,张某坚称自己没有喝酒。但事故另一方当事人却说:“当时和她交流,她都是语无伦次的,口中也有明显的酒味。”随后,交警带张某前去医院抽血鉴定,结果显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在无可辩驳的证据下,张某不得不承认,她在吃完花甲后,觉得汤汁鲜美倒了可惜,便又倒了些酒进去,然后喝完了“酒香花甲汤”。
今年4月,公诉机关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宁波市高新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判处张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