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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企业合规法律监督案公开听证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程琬茵 

  本报讯 经过6个月的合规考察后,曾经的涉案企业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做到了合法合规经营?是否通过建章立制等方式进一步预防犯罪发生?……近日,永康市检察院邀请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对一起企业合规法律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这也是我省首例企业合规法律监督案公开听证案件。

  去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当年10月,永康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企业合规法律监督工作试点单位。

  去年11月,永康市检察院受理一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后,通过对企业进行一系列的资格评估后,向企业发出全省首份《企业合规法律监督意见书》,力图发挥刑事威慑与合规激励的叠加效应,推动企业合规经营。

  合规建设启动后,永康市检察院按照“三类办案形式、二支合规队伍和七项联动机制”的“3+2+7”模式,提请合规指导员介入,帮助企业构建涉税方面的专项合规计划,并确定合规考察组,开展为期6个月的合规考察。

  经过6个月的合规考察后,企业情况怎样?近日,考察组向检察机关出具了《税收专项刑事合规考察意见书》。永康市检察院根据考察意见,对这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永康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德辉就本案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认罪认罚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阐明案件拟不起诉的理由依据,并就实地走访情况进行了说明。

  合规监管考察组认为,该公司通过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生产经营面貌焕然一新,企业销售和税收同期都有所增长,合规效果较好。

  “经过6个月的整改和学习,我深切感受到企业合规的重要性,今后一定加强管理、科学经营,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看齐。”企业负责人在听证会上郑重表示。

  经过集中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一致同意对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检察院正式宣布对此案不起诉,并送达文书。

  “推动企业犯罪诉源治理是企业合规法律监督工作的价值所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我们通过企业合规法律监督,助力企业、企业家打造百年老店,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何德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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