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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徐元军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2021年5月25日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徐元军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浙江荣风服饰有限公司、诸暨市绿野出口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建设有限公司、黄信荣、朱冬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681民初8030号民事判决书)享有债权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利息债权、迟延履行金等)依法转让给徐元军。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徐元军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徐元军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徐元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徐元军

  2021年6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徐元军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6-03 2 2021年06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