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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表:币种:人民币

  根据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温州欣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将其对卢新明、傅翔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欣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温州欣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欣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温州欣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系电话:0577-88019197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温州欣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6月 7 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6-07 2 2021年06月0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