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电线被砸伤,责任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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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6月9日
地点:临海市法院
“之前是注意到这路段电线比较乱,有点影响市容。”金先生怎么也想不到,口中影响市容的电线,有一天会危及到他的安全。
去年9月,金先生和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途经事发路段时,一根电线突然从天而降,“啪”一声重重打在了他的车头。被吓了一跳的金先生立马猛打方向躲避,没想到连人带车一同栽进了路边农田。
回忆起当时的情况,金先生至今后怕,“好在电线没有通电,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坐起来缓了一阵后,金先生才想到报警。交警现场勘定,临海某公司对电缆维护不当负事故主要责任,金先生采取措施不当,负次要责任。
事故中,金先生肩颈受伤,在医院花了1万余元,算上误工费、护理费等,共18721元。他要求上述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但双方协商未果,金先生便起诉到法院。
案子的焦点,在于这家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经审理认为,临海某公司作为线缆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未能证明其对线缆尽到妥善管理和维护义务,应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金先生获赔1.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