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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核酸检测点不接受现金?

公益诉讼启动,“这不行,要整改”

  通讯员 金凯剑 

  本报讯 “那个核酸检测点现在支持现金支付了,还专门设立了导医台,方便多了!”日前,再次接到检察官打来的电话,曾在核酸检测点遭遇支付难题的梁大伯高兴地回复。

  今年年初,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了解到,辖区某核酸检测点只能用手机付款,不收现金,给老年人等不熟悉移动支付的市民带来极大不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该检测点曾发布公告称“疫情期间,为加强防护,收费仅限支付宝、微信,不接受现金”,且检测点工作人员也在检察官前往核实时确认“确实存在拒收现金的情形”。

  检察院随即向卫生监管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及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督促涉案的核酸检测点限期整改拒收现金的行为;同时,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排查,针对拒收现金等强制性单一化数字治理方式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解决特殊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优化公共卫生服务。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及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对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手机支付及其他智能技术运用情况进行现场指导,要求各机构通过增设老年人优先窗口、导医台等方式优化服务,方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特殊群体就医就诊。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该检测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尤其侵害了老年人、视障人士等无法使用智能设备支付的特殊群体的基本支付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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