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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好的,你安排” 是怎么个安排?

调解员搬出了民法典

  本报记者 杨思思 通讯员 曹树信

  本报讯 “谢谢你们,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了,明年还会再来宁波的。”近日,经过宁波市海曙区洞桥司法所陈杰云调解工作室调解后,13名来自江西的“蔺草客”拿到了足额工资,安心踏上了回家路。

  宁波是中国草席之乡,在每年5月底至7月初,有大批外地的“蔺草客”好似迁徙的候鸟,从全国各地“飞”到宁波,投入广袤无垠的蔺草地中,收割制作草席原材料的蔺草。

  今年6月初,13名来自江西的“蔺草客”一起来到宁波务工,受雇于承包方刘某。双方口头约定:工钱按照收割的蔺草重量计算,另打捆的价格每斤再涨3角钱。然而,直至6月底完工,这些“蔺草客”也未收到工资,而刘某则表示自己只是承包方,工资应找蔺草地老板徐某讨要。在联系徐某也无果后,7月初,“蔺草客”向陈杰云调解工作室寻求帮助。

  陈杰云调解工作室随即展开了调查。经了解,徐某将蔺草收割承包给刘某,刘某雇佣“蔺草客”收割蔺草。调解员表示,刘某与徐某的承包关系、“蔺草客”与刘某的雇佣关系,这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徐某未将承包费支付给刘某,并不影响“蔺草客”要求刘某支付足额工资。

  之后,调解员了解到,徐某不结款项的很大一个原因,是徐某对于打捆费涨价不认可。

  就徐某与刘某就打捆费上涨约定不明一事,调解员从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两人有过对于此事的讨论,如刘某明确向徐某表示因招人困难,需适当提高打捆单价,而徐某则回复“好的,你安排”“看着涨价吧”等内容。根据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137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的规定,调解员表示,双方对于涨价意思表示一致,就涨价额度不明确,但是打捆价格每斤再涨3角钱符合市场行情、价格合理。

  最终,经三方协商,涨的工钱由刘某和徐某各承担一半,由刘某先行垫付全部工资。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好的,你安排” 是怎么个安排? 2021-07-13 2 2021年07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