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娃父母起诉离婚 法院调解相拥和好
通讯员 龙轩 见习记者 李琪桉
本报讯 近日,温州市龙湾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时,通过诉前财产保全、财产申报、设置冷静期等一系列刚柔并济的家事审判改革组合措施,成功化解家庭矛盾,夫妻双方在家事法庭内相拥和好。
王某与陈某于2008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内生育了两个女儿。今年5月,因双方出现感情危机,妻子陈某拟起诉离婚。担心丈夫王某转移财产,陈某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审查后,依法裁定保全了王某名下的银行存款。陈某随后正式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受理。在向王某送达过程中,王某因银行账户被冻结,抵触情绪严重。
承办法官一方面向王某释明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引导他依法应诉;另一方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设置一个月冷静期,引导双方冷静思考理性面对,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今年7月6日,陈某律师致电法院,称双方在冷静期内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已达成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揽子调解方案,申请法院组织调解。
法院于是通知双方隔日到庭调解。调解中,陈某律师介绍了调解方案,陈某本人亦表示同意;但在法庭征求王某意见时,王某犹豫再三,表示虽同意该调解方案,但双方结婚十余年,一路走来颇为不易,并不想离婚,虽近期出现危机,但已认错道歉,希望挽回;法庭再次征求陈某本人意见,陈某对离婚的态度亦出现迟疑。
鉴于存在和好可能,法庭立即转变调解方向,通过背靠背调解和耐心沟通,引导双方回忆婚姻的历程与不易,准确找到夫妻之间矛盾的主要原因,通过签署保证书使王某得到陈某谅解,通过财产申报确认共同财产的基础上就部分财产保管及解除保全事宜协商一致,夫妻双方打开心结重建信任,在家事法庭内相拥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