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市井事

无证驾驶船舶还带人,拘留10日

  通讯员 蒋志恒 徐伟清 

  本报讯 众所周知,开车需要驾照,但你知道吗,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后果同样很严重。

  近日,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乌溪江派出所接到举报,称在湖南镇仙霞湖里看见有四五人乘坐一艘船舶在钓鱼,怀疑该船舶是非法营运。

  接到报警后,乌溪江派出所立即联系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中心,依托“天网工程”调取水上监控视频开展巡查。锁定位置后,派出所民警与中心工作人员迅速乘船前往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民警在湖边找到嫌疑船只及相关人员,随即对船上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将5名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核查。

  经查,驾驶员姜某并未取得机动船舶驾驶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姜某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民警提醒,无证驾驶船舶,出行危险性极高,极易引发水上交通事故,会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广大市民也应拒绝乘坐无证驾驶的船舶。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无证驾驶船舶还带人,拘留10日 2021-07-13 2 2021年07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