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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校园普法防诈骗

  通讯员 林海龙 

  本报讯 近日,景宁县法院巡回审判庭走进景宁职业高级中学,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以案说法,为学生们带去一场电信反诈法治课堂,县融媒体中心对庭审过程全程直播。

  被告人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办理或收集手机卡至少74张,从中获取非法所得38800元。另查明,程某某提供的手机卡被诈骗团伙投入使用,致使多名受害者被诈骗金额90万余元。最终,被告人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学们表示,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犯罪帮凶。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校园普法防诈骗 2021-07-14 2 2021年07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