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2021年6月1日,舟山海警局在舟山西福山附近海域附近查获一艘船名为“华通浮37”的浮吊船为“宁兴988”船过驳煤炭,“华通浮37”船至今无人认领,目前被舟山海警局依法扣押。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351号舟山海警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将上述在押物品按无主财物处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80-6391106。舟山海警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