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健儿奋勇夺金 家乡企业争相送房
受赠房产限不限购?企业能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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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规定,朱俊表示,首先,房产被抵押并不一定会造成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若开发商能履行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债务,那么该房产并不受到影响;其次,若开发商未履行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债务,则可能导致房产被法院采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方式予以处理,且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当然,若受赠人能证明开发商与抵押权人可能存在恶意串通等情形,则可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据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地址可否公开?
据媒体公开资料报道,2016里约奥运会后,举重男子69公斤级冠军石智勇获得绿城集团送出的一套精装修房、男子200米个人混合游泳季军汪顺也获得了印有房源与优惠信息的VIP卡。
今年,在汪顺和石智勇再次夺冠时,杭州某小区早早把多条红色布幅挂在道路边,“热烈祝贺小区业主汪顺、石智勇勇夺奥运金牌”。此外,小区业主群里还有人时不时更新“冠军住户”的名单,如“羽毛球世界冠军某某也是住这里的”等。
朱俊认为,居住信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是个人隐私,开发商不能擅自公开。但朱俊也提醒,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如果赠与方与奥运健儿之间明确约定,受赠房产的同时要为赠与方企业提供代言等,则奥运健儿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代言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