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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两级检察机关合力,历时5年申诉案划上句号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龚婵婵 

  本报讯 近日,在温州市鹿城区矛调中心,一起历时5年的申诉案划上句号。申诉人陈某撤回了申诉,表明息诉息访。

  都说“朋友好做,生意难做”,陈某与曾经的好友周某就是因为做生意闹翻了。2010年起,陈某与周某先后共同参与民间借贷、购车、投资鸽场及房产等。之后,因投资失败欠下大额外债,周某东挪西凑的操作不得不“揭盖子”了。2014年5月,陈某就周某侵占其147万元贷款向鹿城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周某因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两人还有一笔钱款纠纷没有解决。陈某说,2011年9月,周某与他达成口头协议,合伙购置高档白酒囤积,待涨价后出售牟利。在履行过程中,周某却将他给的20余万元购置白酒资金占为己有。

  因双方当事人存在大量经济往来和债权债务纠纷,2016年9月,鹿城区检察院审查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周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存疑不起诉。陈某不服,向温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复查后维持原不起诉决定。2017年11月,陈某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经查看申诉材料、调取案卷、询问申诉人并提交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省检察院认为,本案经济关系交织错杂,矛盾持续多年,当务之急是切实解决申诉人的诉求,弥补损失。

  几番与当事人沟通后,检察官发现,周某并无欠钱不还的想法,并且两人虽因生意互生怨气但多年的交情还在。据此,省检察院制定方案,明确与鹿城区检察院双向开展调解工作,就赔礼道歉、还款计划等内容与当事双方开展磋商。

  多方合力下,重要的时刻终于到来。“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近日,在省、区两级检察院的主持下,周某诚恳向陈某道歉,还自愿签署了还款承诺书,承诺分4期归还欠款20余万元,并当场交付首期款8万元。至此,两人终于握手言和。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两级检察机关合力,历时5年申诉案划上句号 2021-08-09 2 2021年08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