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忠心”,他偷回了送出去的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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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8月10日
地点:岱山县法院
因被妻子发现有外遇,男子为表“忠心”,竟潜入情人家中盗窃曾赠予情人的黄金首饰,并从她的银行卡中盗取现金。
现年42岁的袁某是个船老大,收入不错,家庭也挺安稳。2019年12月,袁某在足浴店认识了女子李某,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袁某对李某很大方,经常赠予李某黄金首饰、生活费、房租等。李某觉得袁某对自己“真心”,就将住处的钥匙给了袁某一把,还将自己银行卡的密码也告知袁某。
2021年5月,袁某的“秘密”被妻子知晓,妻子当即要求袁某将赠予李某的财物要回来。当晚,袁某便前往李某住处,窃得首饰盒1只(包括各类黄金首饰,共计价值2.5万余元)及银行卡1张、身份证1张。几天后,袁某通过ATM机从李某的银行卡内取现2.4万余元。
事后,袁某惴惴不安,总担心东窗事发。终于,他熬不下去,前往岱山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经过。案发后,袁某家属退还赃物,李某对袁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袁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袁某系自首,退还赃物并获得谅解,认罪认罚,从轻处罚。最终,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