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宁波市华艺古典家具有限公司债权人:
《宁波市华艺古典家具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管理人执行《宁波市华艺古典家具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追加分配方案》。
本次追加分配确定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毕,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实施转账支付。
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300000元,其中:
一、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合计67592元(交纳案件受理费1592元,收取管理人报酬36000元,预留后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30000元),清偿比例100%;
二、清偿职工债权232408元,清偿比例约23.11%;
特此公告。宁波市华艺古典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