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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乌海关公告

  (2021年第1号)

  重庆隆贤贸易有限公司、昆明存兴商贸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增春贸易有限公司,我关关于通知你司退还知识产权保证金的通知(保证金退款通知(№5998599)、(№5971690)、(№5998800))均已公告送达,你司未在规定期限三个月内前来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现再次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你单位应到义乌海关(浙江省义乌市诚信大道266号“义乌港”办公楼2楼236室,联系电话:89918740)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视同放弃资金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义乌海关

  2021年8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乌海关公告 2021-08-20 2 2021年08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