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年4月28日,丽水市房监办后续工作组经评选确认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金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满公司”)预重整前置程序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为方便各位债权人行使权利,现就金满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9月16日(周四)下午15:30时。
二、会议地点
莲都区现代广场大酒店四楼大会议室(莲都区大洋路598号)。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债权人携带身份证、口罩准时参会。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或律师证及律师事务所公函)。与会当天,管理人将对参会报到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14点30分至15点25分。请各债权人务必在15点25分前签到进场。特此公告。
浙江金满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