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分配公告
浙江康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浙江康大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浙江康大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由各债权人表决通过,现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本次为最后一次分配,自即日起实施。
本次分可分配的款项19546元,因该款项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故本次分配普通债权分配额为0元。
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特此公告。
浙江康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