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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务人财产分配公告

  浙江康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浙江康大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浙江康大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由各债权人表决通过,现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本次为最后一次分配,自即日起实施。

  本次分可分配的款项19546元,因该款项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故本次分配普通债权分配额为0元。

  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特此公告。

  浙江康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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