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函台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监事陈爱洁女士:根据《公司法》、《台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国华持有台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80%的股权,我作为陈国华的法定监护人,现依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本次临时股东会议题为:1.选举和更换台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变更台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3.明确公司印章、公司财务账簿的管理人员;4.修改公司章程。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股东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且会期不迟于2021年10月20日前召开。如你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或者通知开会日期迟于提议最后会议日期,都视为监事不履行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义务。提议人:张莹莹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