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浙江中化塑料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止处置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浙江中化塑料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总额为10608.73万元。该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571-85774782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 0574-8187333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10-09 2 2021年10月0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