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兰”娘家人 专解家庭事
通讯员 邵黎仙 唐献吉 本报记者 江胜忠
本报讯 “两个人好不容易走到一起,可不能一时冲动……”近日,在兰溪市矛调中心“馨兰”娘家人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调解员章银莲和夏慧仙,正在与一对“90后”夫妻沟通,耐心细致倾听双方诉求。
自2018年6月兰溪市妇联与法院携手建立家事调解工作室以来,市妇联积极探索家事案件调解路径,构建“14+6+7+1”模式,即由14名调解员、6名心理咨询师、7名社会工作师和1个巾帼律师顾问团,成立“馨兰”娘家人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柔性化解家事纠纷。近两年来,中心调解家事纠纷337件,接待来信来访来电291人次,开展调解个案跟踪服务359个,心理咨询107人次。
2018年,中心获评浙江省婚姻家庭优秀团体组织,2019年获评浙江省“最美”银耀志愿服务团队,2020年获评金华市“六优”普法项目、浙江省婚姻家庭品牌工作室、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示范项目。
“小朋友,如果爸爸妈妈离婚了,你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我想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两天前,中心调解员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时,当事人吴某、刘某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展开激烈争夺。由于孩子已满11岁,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调解员征求了孩子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吴某、刘某终于达成协议,由双方轮流抚养小孩,直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
“郭某,你的行为已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打人。希望你遵守法律规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罚款、拘留甚至是刑事处罚。”近日,法官向一起离婚纠纷的被告郭某,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前,兰溪市妇联帮助受家暴妇女叶某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她撑起“保护伞”。
近年来,“馨兰”娘家人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还积极延伸家事调解社会辐射功能。兰溪市妇联与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开展亲职训诫教育,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进行训诫。此举旨在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之中。
为了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温馨的环境中敞开心扉,在该中心,可以看到温情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沙盘)等场所。兰溪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馨兰”娘家人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将妇联婚姻家庭工作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上谋实效,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