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室无人值班,罚款
通讯员 沈洁
本报讯 近日,桐乡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以来的首张行政处罚单,对辖区内的一家物业公司罚款2000元。
前不久,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多个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由嘉兴壹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崇福大运华府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未按照规定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为此,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该物业管理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下一步,桐乡市消防救援大队将以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契机,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升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