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以房公证”借款,万万没想到……
![]() |
时间:10月21日
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法院
“这真是一个大大的教训!”回想起那条房产过户信息,唐某气得牙疼。
去年8月,唐某因急需用钱,找到了库某,求借200万元。库某了解到唐某名下有房,便心生一计,给唐某介绍了“有钱人”汪某。
汪某的“有钱”其实是假扮的。“要借这么一大笔钱款,没点担保怎么行?”听汪某这么问,急需用钱的唐某没多想,便听从汪某的建议,将名下的一处房产公证到汪某头上,并将房屋转让代理权全权委托给汪某,钥匙也给了“中间人”库某。
本以为钱可以马上到手,唐某却被告知,钱在汪某外地女婿那里,要亲自过去才能拿到。
唐某在赶往外地借款途中,收到了自己房子被网签过户的消息。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库某、汪某合伙骗了。果然,库某提前找好了买家,将唐某的房子以204万元出售给了不知情的买家。
唐某第一时间报案,被骗房款被及时冻结,损失也被追回。
最终,库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8万元,汪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