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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快递违法犯罪多发 金华检方发布24条指引建议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赵航 张一诺 

  本报讯 “双十一”又要到了,又一个包裹寄递高峰即将爆发。对此,金华的快递企业都已胸有成竹,因为此前,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已发布首个《快递行业规范健康经营指引》。

  被称为“浙江之心”的金华,有快递法人企业150家、跨地市大型转运中心16个、分支末端网点950余家、从业人员近3万人……这里的快递寄递量常年位列全省第一。今年前三季度,金华市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81.39亿件。但与此同时,由于从业人员多、业务量大,快递业也一定程度成为了违法犯罪行为滋生的温床。

  “近几年,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不少犯罪分子利用快递环节的漏洞,除盗窃、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外,更有将快递当成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运输线,比如寄递毒品等,暗藏巨大风险。”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良才介绍,2018年至2021年,婺城区司法管辖范围内涉快递违法犯罪案件249件,其中144件涉嫌盗窃罪,58件涉嫌诈骗罪,24件涉嫌毒品犯罪,7件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5件涉嫌枪支犯罪,5件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件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余涉及职务侵占罪等。

  如何让快递业走上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日前,婺城区检察院召开“检察护航快递业健康发展”座谈会,金华市邮政管理局、金华市快递行业协会与金华市范围内6家主要快递物流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同时,婺城区检察院发布了《快递行业规范健康经营指引》,针对问题提出24条指引建议。比如,建议根据相关规定验视内件,验视后作出验视标识;对标注上门投递要求的,不得投递到末端服务设施、站点;从业场所装入监控,随时进行抽查;在从业人员培训时加入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等。

  金华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宏伟表示,“双十一”临近,邮政管理局将组织快递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引》,增强快递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涉快递违法犯罪多发 金华检方发布24条指引建议 2021-11-01 2 2021年11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