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公告

作废声明

  宁海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7日裁定宣告宁海宏洲灯饰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宁海宏洲灯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5月6日向宁海宏洲灯饰有限公司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57366148XU), 正副本均遗失。现声明作废。

  宁海宏洲灯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1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作废声明 2021-11-04 2 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