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入档保护
通讯员 吴蕾蕾
本报讯 日前,龙港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当地部分古树名木存在“未设立保护设施和标志”“保护范围内乱扔垃圾、搭建铁皮棚”“电线缠绕、悬挂彩灯彩旗”“明火祭祀”等问题。
古树名木是受保护的植物资源,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古树被称为“活文物、活化石”,是一座城市历史的“见证者”,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生态文明和乡土文化。
为此,龙港市检察院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强辖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监管和养护,对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督促整改,完善“一树一档”管理制度,落实养护责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开展行动,该整改的整改、该保护的保护,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