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地偷排污水,处罚
通讯员 沈玲
本报讯 “工地已经补办了相关排水证,没有再偷排过污水。”近日,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再次来到富春街道,开展在建工地排水“回头看”行动。
此前,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称某一在建工地存在多次将污水直接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情况。检察官调查发现,该地块在施工过程中,因下雨、雨水管网渗漏、施工等多重原因,导致工地基坑内大量积水,遂用抽水设备抽取未经污水沉淀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附近沟渠,且工地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于是,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认真监管在建项目的污水排放情况,形成长效机制。收到建议后,职能部门立即对上述行为作出处罚,并联合多单位展开专项督查,目前已查处工地违规排水案件18件,办理涉及工地的排水许可证1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