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绍兴浙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阳市信亚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东阳市信亚商贸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东阳市信亚商贸有限公司,联系人:虞先生,电话:15168243245

  根据绍兴浙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阳市信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绍兴浙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东阳市信亚商贸有限公司。东阳市信亚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东阳市信亚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东阳市信亚商贸有限公司

  绍兴浙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绍兴浙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阳市信亚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11-22 2 2021年11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