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浙江法制报2021年4月8日第11版刊登的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沈红辉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其中文字部分“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需要修改成“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沈红辉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特此更正。
浙江法制报2021年4月8日第11版刊登的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沈红辉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其中文字部分“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需要修改成“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沈红辉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