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函
象山正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象山三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三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叶良敏、严美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宁波易东装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蔡启东于2021年11月26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蔡启东将拥有原转让人陈铭石受让于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而取得的对贵方的债权资产项下拥有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了宁波易东装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判决案号为(2014)甬象商初第1822号,执行案号(2015甬象执民字第80号)。
现蔡启东与宁波易东装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共同正式发函告知贵公司(贵方)上诉债权转让事项,请贵公司(贵方)收函后立即向宁波易东装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债权项下之义务。
特此函告!蔡启东
宁波易东装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