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2021年8月9日,舟山海警局在嵊泗壁下岛附近海域查获一艘国内船舶通过浮吊船向不明国籍船舶过驳货物,国内货船的船名号为“国良51号”。“国良51号”船船上货物至今无人认领,目前被舟山海警局依法扣押。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351号舟山海警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将上述在押物品按无主财物处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80-6391106。舟山海警局

  2021年12月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无主财物公告 2021-12-02 2 2021年12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