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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撞伤300余年古树,赔了12万余元

  本报记者 李琪桉 张宇洲 陈贞妃 高敏 通讯员 张建芳 金亚萍 徐昊阳 滨法 李晴

  时间:11月30日

  地点:永嘉法院

  货车司机撞坏了村里的风水宝树,村民们可不答应。这不,当地村委会将货车司机诉至法庭,要求赔偿。

  今年5月,某物流公司雇员翁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某村。驾驶过程中,翁某不慎剐蹭到该村一棵高达10多米的粗壮榕树,致树枝当场折断。经交警部门认定,翁某负事故全责。

  “这棵树承载了我们几代人的感情,你得给我们一个交代!”榕树受伤后,村民反应强烈,村委会于是要求翁某方赔偿30万元。由于双方协商未果,村委会将翁某、某物流公司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村委会对古树尽到管理及安全警示义务了吗?”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提出质疑,认为村委会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专业勘查评估,该古树名木的断枝已不能恢复,对整体景观价值造成一定影响,损失价值为125400元。

  法院最终认定,涉案古树已存在300余年,并非临时设施,且非常醒目,驾驶员是能够预见、避开的,无需原告再作安全警示,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错,故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村委会125400元,驾驶员所在的某物流公司赔偿鉴定费、勘查费16000元。


浙江法制报 法庭上 00012 撞伤300余年古树,赔了12万余元 2021-12-03 2 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