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晒渔网,“网”来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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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1月30日
地点:临海法院
临海临近东海,不少人靠打渔为生。为图省事,有人选择占道晒网,谁曾想,惹来了一场官司。
今年3月的一个清晨,朱某驾车行驶在临海某乡间道路,因当时人车稀少,他渐渐松懈,没有特别注意路况。谁知,不一会儿,他感觉车轮陡然一震,紧接着车外传来一声“哎哟”。
原来,朱某在开车时没注意到路边晒着渔网,车轮轧过后,扯到了渔网上的绳。恰巧,家住附近的八旬老人老陈,正靠路边行走,朱某车子往前开的过程中,渔网突然张开,绊倒了老陈。
朱某赶忙下车,将老陈送医并报警。老陈年事已高,这一摔导致他多处骨折,光医疗费就花了4万元。
经查,渔网是家住附近的陈某放在路边的。因事故牵涉三方,朱某和陈某都觉得对方责任更大,赔偿问题难以有效协商。无奈之下,老陈起诉要求朱某、陈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4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作为渔网的所有人,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参考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对本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朱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应承担主要责任;老陈无责任。
最终经法官调解,各方达成协议,朱某赔偿43000元,陈某赔偿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