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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私接水管偷水1万余吨,背后有更大隐患

  时间:11月30日

  地点:台州椒江法院

  从供水公司偷水牟利,近日,杨某因盗窃罪被诉至法庭后,法官还发现了案件背后更大的隐患。

  杨某经营着一家水厂,由于设备简陋,水压太低,没法正常供水,于是他想了个歪招:去偷自来水公司的水。

  2019年11月,杨某找人挖土并安装了一条水管,将某供水公司的水管接到自己经营的水厂水管中。就这样,水厂悄无声息地窃取了1万余吨自来水,价值47000余元。

  杨某还将所盗的自来水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卖给附近村庄村民,净赚24000余元。去年4月,供水公司发现异常后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司自来水,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因其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款项,予以从轻从宽处理。最终,杨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审理中,法院发现杨某不仅偷水,还将没有消毒处理的水,通过直排方式供给村民饮用。法院认为,水厂的设立需要满足特定条件,而杨某的水厂未经审批,未处理水质,存在潜在安全隐患。于是,该院向水厂所在街道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及时处理该厂,并排查辖区无证水厂,消除隐患。

  目前,街道已查封非法经营的水厂,并会同供水公司展开排查,确保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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